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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前女友恋爱期间,双方相互之间有经济来往,没有明确说明是赠与还是借贷
在与前女友恋爱期间,双方相互之间有经济来往,没有明确说明是赠与还是借贷 在与前女友恋爱期间,双方相互之间有经济来往,没有明确说明是赠与还是借贷,今天前女友发来一个录屏的转账记录,让我核对,并且归还她差价,归还之前礼物钱,而我申请了一份加盖公章的账户明细,发现明细中转账金额要多于她给我转的,她要求我归还礼物钱。并且多次微信联系我的朋友,短信联系我的家人,金额与实际并不相符。我想请问以下几个问题。1,加盖公章的账户明细是否具有法律效益?2,赠与的礼物是否应该折合现金归还她?3,连续几日内联系我身边朋友和家人,语言带有挑衅和侮辱,并且索要金额与实际不符,是否构成骚扰?
2020-08-04 16:07 虚拟(天津-滨海新区)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20-08-04 16:27
收集证据可以起诉。
2 刘永超律师  电话:17622816290  2020-08-04 20:09
1、不一定;2、不用返还;3、及时报警。
3 朱君秀律师  2020-08-04 16:10
答:1、不一定;2、不再返还;3、及时报警。
4 张艳律师  2020-08-04 16:10
如果语言有侮辱建议报警处理
5 侯小敏律师  2020-08-04 16:35
答:1、不一定;2、不再返还;3、及时报警。
6 天津东法律师  2020-08-04 16:37
您好,不一定,不需要归还,构成骚扰了,与其协商或者让亲友拉黑她。
7 王丽侠律师  2020-08-04 17:03
及时报警处理,
8 冯倩雯律师  2020-08-04 22:11
这个是民事纠纷,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
9 崔增苗律师  2020-08-08 22:21
答:1、不一定;2、不再返还;3、及时报警。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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