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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360金融app借了10000但是需要开通会员才可以提现
我在360金融app借了10000但是需要开通会员才可以提现 我在360金融app借了10000但是需要开通会员才可以提现,这个是真的吗?我现在不需要就这样放在账号里没事吧
2020-07-28 14:41 202007287tvA(浙江) 已有 15 位律师回答
1 何江律师  电话:19573137985  2020-07-28 14:41
你好,是否签订了借款合同,发给本律师帮你审查处理。
2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20-07-28 14:42
你好,网络贷款情况十分复杂,一不小心就会掉入陷井,遇到自己拿不准的事情一定要第一时间咨询律师,听取专业建议。在网络贷款过程中,凡是遇到要求支付包装费、工本费、保险费、保证金、流水资金、解冻金等费用的情况,一定要谨慎处理,及时把相关贷款材料发给专业律师审查后再做决定。
3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20-07-28 14:44
你好,需要根据合同内容判断是否合法。
4 陆腾达律师  电话:17316794751  2020-07-28 14:46
你好,是不是网贷平台显示已经放款,但是提现不到银行卡。客服要求你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各种前期费用(提现费、会员费、保证金,工本费、刷流水等各种理由),否则不给你提现,但是你支付一项又来一项。只要你说不贷款了,客服就说不贷款也需要还款,也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还说要起诉你,要把你弄成黑户,甚至说你骗贷等等。强制要求你先支付相应的前期费用。如果符合以上情况,你很可能遇到的是诈骗。建议你和本律师沟通,教你正确的处理办法!
5 王海波律师  电话:15662668963  2020-07-28 14:47
如果你没有拿到提现的款项。你取消该贷款不用承担责任。具体咨询可微聊(手机微同号),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告诉你怎么处理。
6 罗雨晴律师  电话:18075144330  2020-07-28 14:49
“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提现费”、“包装费”、“工本费”、“会员费”、“验资费”、“保险费”、“押金”、“保证金”、“认证金”、“流水资金”、“预付款”、“解冻金”等。 遇到以上情况或其他类似情况,及时与本律师沟通!具体咨询可加简介微信或QQ(手机微同号),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7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20-07-28 15:11
小心被骗。
8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20-07-28 21:32
不理会。
9 陈洋律师  2020-07-28 14:43
你好,这个就是套路贷,“套路贷”犯罪团伙通常以民间借贷为幌子从事非法放贷活动,并以审核费、管理费、服务费等名义收取受害人高额费用,恶意制造违约迫使受害人继续借贷平账,不断垒高债务,最后通过滋扰、纠缠、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催讨债务,达到非法侵占受害人财物的目的。遇到也不要过于紧张,建议及时联系专业人士。微同号。
10 苏佰林律师  2020-07-28 14:51
根据你的说明,我们能够判断,你遇到的是诈骗的,是骗子在冒充贷款公司进行诈骗。
对方让你交纳的各种费用都是诈骗的套路。你的APP是假的,你可以去手机自带的应用商店搜索核实一下。
正规的贷款公司是不需要在收到借款之前缴纳任何费用的。
11 李可人律师  2020-07-28 14:51
你好,正常的借贷行为中是不存在提前支付或者扣除会员费才能提现的。
若您已通过网络贷款,建议您及时将相关的网贷资料尤其是网贷合同提供给我们审查,希望能够帮您尽快解决问题。
可微聊,手机微同号。
12 余斐彬律师  2020-07-28 15:20
谨慎处理
13 金聪聪律师  2020-07-28 16:02
自己小心不要被骗吧
14 李大贺律师  2020-07-28 17:09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15 110网律师  2020-07-28 18:07
你好,因有的情况说不够清楚,为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慎重起见建议你直接携资料当面咨询或者加微信咨询,共同研究,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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