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 有一个自称浦发金融公司专员的添加我为好友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 有一个自称浦发金融公司专员的添加我为好友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  有一个自称浦发金融公司专员的添加我为好友   给我推荐了APP贷款   显示贷款成功了但是提现不了   需要充值会员才能提现   不提现也要每月还款   是不是套路贷
2020-07-20 12:32 ask202……(广东-惠州)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20-07-20 12:35
你好,需要根据合同内容判断是否合法。
2 刘平律师  电话:15823420251  2020-07-20 12:49
注意此类网络诈骗的识别与防范,该类网络诈骗表现形式:诈骗分子以虚假贷款为诈骗手段,要求受害者事先支付所谓的“提现费”、“包装费”、“工本费”、“会员费”、“验资费”、“保险费”、“押金”、“保证金”、“认证金”、“流水资金”、“预付款”、“解冻金”、“印花税”、“公证费”、“手续费”、“支票激活金”等各种费用,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或其他类似情况,拒绝诈骗分子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网络诈骗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
可详细咨询本律师(可加我简介中微信),助你识别网络诈骗!
3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20-07-20 16:39
谨慎处理,避免纠纷。
4 110网律师  2020-07-20 14:31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全权处理你这个案子。越早对你越有利
5 冯倩雯律师  2020-07-20 14:48
最好谨慎处理,防止损失。
6 李大贺律师  2020-07-20 21:32
请注意“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实践中,“套路贷”的常见犯罪手法和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名义对外宣传,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继而以“保证金”“行规”等虚假理由诱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会以被害人先前借贷违约等理由,迫使对方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
二、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照虚高的“借贷”协议金额将资金转入被害人账户,制造已将全部借款交付被害人的银行流水痕迹,随后便采取各种手段将其中全部或者部分资金收回,被害人实际上并未取得或者完全取得“借贷”协议、银行流水上显示的钱款。
三、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会以设置违约陷阱、制造还款障碍等方式,故意造成被害人违约,或者通过肆意认定违约,强行要求被害人偿还虚假债务。
四、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当被害人无力偿还时,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安排其所属公司或者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为被害人偿还“借款”,继而与被害人签订金额更大的虚高“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通过这种“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债务”。
五、软硬兼施“索债”。在被害人未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向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特定关系人索取“债务”。
7 刘祖虎律师  2020-07-21 10:35
你好,需要根据合同内容判断是否合法。
8 陈明晓律师  2020-07-21 10:49
很大可能是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