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 我借给彭某和赵某35万元(2人为夫妻关系)有借条但是口头利息。二人又将钱借给A公司,有合同,A公司给我出了一张借条,担保人彭某,赵某。今借我40W。A公司到时间未偿还借款,导致我将A公司及彭某和赵某告上法庭。法院已经判决A公司应该偿还我37.9w,利率按年6%算。 然而张某(与我是利害关系人)也与A公司有民间借贷,我先于张某查封A公司部分财产(等价于借款),但张某不服,提出异议,法院首次判决错误已改定,不认定张某是善意第三人,且法院多次驳回张某异议,张某想让该公司的财产以物抵债,但是他查封的财产处于待定状态,不能做出以物抵债,法院驳回张某。我先查封的财产,我是否有我查封财产的权力,我应该出具什么证明材料让法院将查封财产判给我。张某多次中间捣乱,应该怎么应对这样的人。
2020-07-19 21:59 yuepen……(河南-驻马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0-07-19 22:10
联系承办处理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0-07-20 14:36
按照实际借款来偿还 的
3 何江律师 电话:19573137985 2020-07-22 14:20
按照实际借款来偿还。
4 冯倩雯律师 2020-07-20 11:56
这个是以法院判决结果为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