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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有名字的一方可不可以不经过另一方的同意,自己处理此处房产?
房产证上有名字的一方可不可以不经过另一方的同意,自己处理此处房产? 婚后以个人名义买房,并在购房合同备注中标明只属于夫妻的一方,另一方主动放弃此房屋的房产权,并签字按手印。请问这样受法律保护么? 房产证上有名字的一方可不可以不经过另一方的同意,自己处理此处房产?
2013-04-07 16:27 yaluji……(辽宁-沈阳)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梁森律师  2013-04-07 16:28
受法律保护
2 110网律师  2013-04-07 16:29
根据房产局的要求有所不同,有的地方房产局要求夫妻双方都要到场签字
3 110网律师  2013-04-07 16:31
既然属于共同财产,别干那种自己处理的缺德事,好不?
4 陈晓云律师  2013-04-07 16:34
如果产权上只有一个人名字的,可以独自处分,如果产证上不止一个人名字的,需要权利人到场
5 张世杰律师  2013-04-07 17:01
受法律保护,产权人可自行处分房产
6 110网律师  2013-04-08 09:33
受法律保护,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不用经过另一方的同意。
7   2013-04-08 10:37
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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