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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的财产和金钱怎么分
离婚时的财产和金钱怎么分 我想咨询一下我和我妻子结婚两年 现在因感情不和在闹离婚我想问一下 婚前我父母给我贷款买的婚房 婚后我和妻子一起还贷(未还清)房产证上写着我的名字 要离婚房子会给女方一半吗?法律会怎么处理?
还有一个问题 我和妻子登记后不久 因为她没有稳定工作所以双方父母各处5万块给她买了工作 现在要和我离婚 我有权利要求她返还吗?
最后一个问题 现在妻子和我闹分居 分居多久法律上就可判定两人离婚?
2013-04-07 15:33 gaohai……(河北-张家口)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3年04月07日 15时39分
是你个人房产,离婚时她有权从婚后还贷及相应增值中获得补偿。
你父母有权要求她返还。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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