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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本人于2008年以在校大学生的身份参军入伍,2010年退伍后继续读大学本科
尊敬的律师您好,本人于2008年以在校大学生的身份参军入伍,2010年退伍后继续读大学本科 尊敬的律师您好,本人于2008年以在校大学生的身份参军入伍,2010年退伍后继续读大学本科,并且后来考取了研究生学历,现就职于某国企。公司认可我的两年当兵经历算是基层工作经历,但公司要求取得后续学历前的工作经历折半计算,所以在职务聘任过程中,公司要求将我的当兵经历折半计算。请问这样的做法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吗?谢谢您!
2020-07-10 00:15 911先生(北京-西城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20-07-10 00:48
具体情况问社保局。
2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20-07-10 10:36
具体情况问社保局。
3 赵江涛律师  2020-07-10 07:49
不合理
4 张雪东律师  2020-07-10 08:32
您好,建议您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向法院起诉解决!
5 申维丰律师  2020-07-10 08:43
您好,具体情况问社保局。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可来电咨询。
6 石亚男律师  2020-07-10 10:09
可直接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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