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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支援 结婚后,为了孩子的户口,我老公父母出了大部分资金,我们夫妻也出了小部分交了首付,买了一套房子,名字是写的我老公父母的名字,装修我在家任劳任怨负责装完,也多多少少用了一些我们的钱,每个月的房贷2300元,他父母交了1000.我们夫妻两个交了1300.现在也交了2年了。最近面临夫妻感情走入低谷,如果夫妻关系破灭,我能要求退回我之前用的钱吗?(夫妻双方首付的,每月按揭支付的我最近那部分),小孩现在1岁半的时候,孩子的爷爷奶奶照顾,我才出外打工,女方能要求把孩子判给我吗?几率大吗?谢谢.急急急
2013-04-06 15:53 水中央123(四川-成都)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小利律师  电话:13980577810  2013年04月07日 10时51分
你好,孩子归女方问题不大,财产能要回还贷部门以及增值部分
2 何青超律师  2013-04-06 15:56
你好,孩子判给你没多大问题。之前付的钱,可以追回。
3 刘青芳律师  2013-04-06 16:10
你好,你可以要求返还支出的费用!可以争取孩子抚养权。
4 喻远军律师  2013-04-06 20:37
可以具体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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