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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是1962年1月,户籍黑龙江,现工作单位在北京,档案里第1张信息表出生日期写的1962年1月
身份证是1962年1月,户籍黑龙江,现工作单位在北京,档案里第1张信息表出生日期写的1962年1月 身份证是1962年1月,户籍黑龙江,现工作单位在北京,档案里第1张信息表出生日期写的1962年1月,但是没有印章;第二年信息表出生日期写的1962年12月,盖有印章。档案里也有正确的身份证号码,有盖章。请问退休时是按档案里写的出生日期办理还是按档案身份证号上的日期办理,能按1962年1月办理吗
2020-07-07 12:48 红霞(北京-东城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20-07-07 13:03
需要以档案为准予以办理的
2 张雪东律师  2020-07-07 12:59
您好,需要以档案为准予以办理的!
3 赵江涛律师  2020-07-07 15:42
以档案为准 予以办理
4 110网律师  2020-07-07 15:58
你好,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 宋超律师  2020-07-07 16:03
你好,可以咨询户籍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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