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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产为名诈骗,以房产买卖名义,诈骗38万现金,房子不给去,钱也不退
以房产为名诈骗,以房产买卖名义,诈骗38万现金,房子不给去,钱也不退 以房产为名诈骗,以房产买卖名义,诈骗38万现金,房子不给去,钱也不退。房子是一处小产权,房主夫妻离婚,现在房主前妻又出来说房主把房子早就给了前妻。
2020-07-04 19:35 ask202……(江苏-淮安)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刘中良律师  电话:13798385584  2020-07-04 19:43
有没有签订合同的呢,可以起诉处理呀
2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20-07-04 20:12
你好,协商不成想办法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不懂程序上的问题,可以委托我们专业律师代理,帮您争取最大利益。若需法律帮助,建议加微信详细解答。
3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0-07-05 14:56
可以按照诉讼来维权的
4 陈晓云律师  2020-07-04 20:25
报警处理
5 王学福律师  2020-07-04 20:51
建议报警处理。
6 赵江涛律师  2020-07-05 15:14
报警  起诉
7 崔增苗律师  2020-07-05 19:21
有没有签订合同的呢,可以起诉处理呀
建议。
8 祁金波律师  2020-07-06 08:43
可以起诉要求还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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