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和孩子的分配 我老公于前年认识湖南一女子,并于去年9月带回家住了两天两夜,我儿子作证;而且他瞒着我把他在外面做工的钱38000元和向别人借5万多给那女人入股投资一间沐足中心,我们结婚15年,有一子一女,女儿15岁,儿子13岁,婚后有一套97平方的房屋,偿欠银行贷款7万,我在家带小孩子无工作,他是在外地做工程,无稳定工作。我们都45岁,经多方面调解无效,感情彻底破裂,我想起诉他。
请问:1、孩子怎样分配?(两个都不愿跟他,都认为他没有责任感)2、我能得到房屋吗?3、如果我要房子,要不要补钱给他?贷款是我还吗?4、他借钱给情人,我有还债的责任吗?5、我能得到精神损失补偿吗?6、我们的户口不在居住地,我能在居住地起诉他吗?
请问:1、孩子怎样分配?(两个都不愿跟他,都认为他没有责任感)2、我能得到房屋吗?3、如果我要房子,要不要补钱给他?贷款是我还吗?4、他借钱给情人,我有还债的责任吗?5、我能得到精神损失补偿吗?6、我们的户口不在居住地,我能在居住地起诉他吗?
2013-04-05 18:06 105177……(广西-玉林)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李东军律师 电话:13877530687 2013年04月05日 23时13分
1、孩子(两个都不愿跟他,都认为他没有责任感)多会判给你。2、能否得到房屋,还要看你们有无约定。3、如果你要房子,如无约定,一般要补钱给他,贷款你还。4、他借钱给情人,你有有权追回分割。5、如你无过错,离婚时你能得到精神损失补偿。6、你们的户口不在居住地,可在他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看具体情况也有可能在你居住地起诉。
2 曾邵华律师 2013-04-05 18:10
1、小孩跟你;2、房屋为共同财产;3、要补,你还;4、有,但能证据为其个人债务的除外;5、不能;6、可以在经常居住地起诉;
3 110网律师 2013-04-05 18:55
你好: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分割,谁抚养孩子对孩子成长有利就由谁抚养
4 陈晓云律师 2013-04-05 19:09
1、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2、房屋为共有财产,一般按照顾女方和子女原则分配,一方得房的应支付对方相应房屋份额折价款。
3、借出的算共同债权。
4、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5、在他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2、房屋为共有财产,一般按照顾女方和子女原则分配,一方得房的应支付对方相应房屋份额折价款。
3、借出的算共同债权。
4、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5、在他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5 罗海华律师 2013-04-06 12:39
你好,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
1.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要看具体要看双方的经济条件水平,满十周岁的小孩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
2.如果房屋是婚后所得的共同财产,那么久平均分割。
3.如果一方取得房子的产权就必须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4.他借出去的钱,属于你们共同所有,可以要求偿还。
5.要想获得精神损失赔偿,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的过错给你带来的精神损失。
6.户口不在居住地的,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起诉或者常居地起诉。
最好委托律师帮忙办理。
1.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要看具体要看双方的经济条件水平,满十周岁的小孩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
2.如果房屋是婚后所得的共同财产,那么久平均分割。
3.如果一方取得房子的产权就必须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4.他借出去的钱,属于你们共同所有,可以要求偿还。
5.要想获得精神损失赔偿,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的过错给你带来的精神损失。
6.户口不在居住地的,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起诉或者常居地起诉。
最好委托律师帮忙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