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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公司
离岸公司 我和朋友是以一家香港离岸公司在内地从事外贸,并没有自己的实体工厂,现在为一美国客户合作一个客户在美国申请了专利的产品,项目比较大,但客户是在我们自称工厂的情况下确定合作关系的,请问我们这种是否属于商业欺骗范畴,如果客户知道我们只是贸易公司,他是否有权对我们进行起诉
2013-04-05 15:57 whw091……(广东-广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4-05 16:24
1、该行为可能构成欺骗,关键是贵公司是否具有生产工厂对于双方合作的影响?
2、如果项目很大,贵公司可以考虑收购或入股国内公司;
3、建议合同中淡化贵公司系生产公司的表述。
无论如何,上述情况可能构成双方合同成立与履行的不稳定因素,建议您提供合同、国内生产工厂的一些性质,以便于进一步提供解答。
2 刘振海律师  2013-04-05 17:19
涉欺诈,但是能履行双方合同义务就不算欺骗。
3 欧学文律师  2013-04-05 23:14
除非合同中有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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