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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法律这样规定的吗
请问法律这样规定的吗 我内弟单位的集资房是我交的钱.内弟当时没钱说我交钱房子就属于我和他姐姐.1997年房子一直都是我和她姐姐居住.今年内弟突然想把房子要回.并说房产证上他的名字就应该是他的.请问是这样的吗这
2013-04-05 12:54 wpoiuy……(河南-郑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3-04-05 14:42
您好   对方属于侵权  可以起诉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2 徐志远律师  2013-04-05 13:04
不是的,如果有证明“内弟当时没钱说我交钱房子就属于我和他姐姐:那就是你们的,没有证据证明,本人不承认,那房产就是登记人的。
3 110网律师  2013-04-05 13:44
1.搜集你所说的证据。
2.积极协商。
3.协商不成,如有证据或者协议的话可以等待对方起诉,积极应诉,或者要求房子过户。
4 110网律师  2013-04-05 19:33
房子应该是你内弟的,收集相关证据,来电详谈吧。
5 郭希玲律师  2013-04-05 20:33
你好,现在的房屋产权确实是你内弟的,但依据你们的约定,对方应当协助你们过户至你们名下。可以通过诉讼维权,越早越好。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随时电话和律师沟通或面谈,律师全面了解情况才能做出准确的答复,若本答复能对你有所帮助,欢迎采纳或予以评价。郭希玲律师电话:13838256067
6 孙新律师  2013-04-05 21:23
对方属于侵权,可以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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