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解决完的事情,是否可以一而再,再而三的拿来骚扰他人正常生活? 去年发生的一个普通的小打小闹,什么人身伤害都没有,当时已经得到调解,不再追究了,可今年又拿着所谓的证据重新起诉,那是不是以后还可以一而再,再而三的拿来扰乱她人的正常生活了?
2013-04-05 10:28 高艳6(吉林-松原)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3-04-05 10:38
对方起诉,你可以积极应诉,已经赔偿,不应当再赔偿了。
2 潘石律师 2013-04-05 11:12
对方有新证据起诉这是他的权利,您应该积极应诉。
3 康春梅律师 2013-04-05 12:10
积极应诉,详细电话咨询我
4 陈晓云律师 2013-04-05 14:43
受骚扰的人可以报警
5 110网律师 2013-04-05 22:57
首先你应该积极应诉,以免发生缺席判决。如果法院已经受理过,那么你可以抗辩。事情复杂你可以委托律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