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期间偷窃电脑主机,后在行窃途中被抓. 姓名:郭旭东 出生年月 1991年4月16日
在校期间因一时贪心于夜间偷窃电脑主机一台,后在路上被民警抓住,
于第二天缴纳5000元押金,电脑已经归还学校,现在属取保候审。
电脑主机价值:1460元,
本人目前无业刚从学校出来,昨天接到法院通知,今天告知要缴纳2000元罚金,不予退还。
本人没有工作能力,如若不缴纳罚金可能会出现拘役等量刑么.
在校期间因一时贪心于夜间偷窃电脑主机一台,后在路上被民警抓住,
于第二天缴纳5000元押金,电脑已经归还学校,现在属取保候审。
电脑主机价值:1460元,
本人目前无业刚从学校出来,昨天接到法院通知,今天告知要缴纳2000元罚金,不予退还。
本人没有工作能力,如若不缴纳罚金可能会出现拘役等量刑么.
2010-07-19 12:51 love48……(河南-许昌)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7月19日 13时00分
因数额较小不构成盗窃罪,但要受行政处罚,不交2000元罚金则要受行政拘留处罚。
2 谷友军律师 2010-07-19 12:55
可能。
3 钱亚芳律师 2010-07-19 12:56
罚金也是一种承担刑事责任的方式,如不交罚金则有可能会处以其他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