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买产权问题! 我家住的是单位公房,因为是集资建房,所以交房款的时候給开据了专用的收据,说是以后买产权可以凭收据减低费用,当时房产证是用的继父的名字,收据所以也是他的名头。几年后父母离了婚,经协商这房子归我母亲,现在想买产权,可是房产证上是母亲的名字,与收据名头不相符,我把情况跟单位房产处说明了一下,可单位拒绝用这张收据给我们减低费用,我想咨询一下这合理吗?如果不合理,我们应当准备什么手续?
2013-04-05 08:28 davy12……(辽宁-抚顺)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电话:13007023233 2013年04月05日 08时32分
答:不合理,可以出示离婚协议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