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外解决是什么意思 发布日期:2019-12-26 浏览:8 庭外解决是什么意思
发布日期:2019-12-26 浏览:84次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闽0103执1889号
申请执行人:金林中,男,1972年10月18日出生,汉族,住福州市台江区。
被执行人:刘渝青,男,1987年12月28日出生,汉族,住青海省海东市。
申请执行人金林中与被执行人刘渝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闽0103民初327号民事判决书已于2018年8月29日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金林中于2019年10月2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请求为:1、向申请执行人偿还借款本金30000元及相应利息;2、向申请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执行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渝青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刘渝青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刘渝青未按执行通知要求履行。2019年12月23日,申请执行人金林中向本院表示其与被执行人已达成庭外和解,同意终结对本案的执行。
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在执行中已达成执行和解,而和解协议短期内无法履行完毕,可先终结本案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闽0103执1889号案件的执行。
本案终结执行后,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林 锐
审判员 叶大松
审判员 陈维涛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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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闽0103执1889号
申请执行人:金林中,男,1972年10月18日出生,汉族,住福州市台江区。
被执行人:刘渝青,男,1987年12月28日出生,汉族,住青海省海东市。
申请执行人金林中与被执行人刘渝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闽0103民初327号民事判决书已于2018年8月29日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金林中于2019年10月2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请求为:1、向申请执行人偿还借款本金30000元及相应利息;2、向申请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执行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渝青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刘渝青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刘渝青未按执行通知要求履行。2019年12月23日,申请执行人金林中向本院表示其与被执行人已达成庭外和解,同意终结对本案的执行。
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在执行中已达成执行和解,而和解协议短期内无法履行完毕,可先终结本案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闽0103执1889号案件的执行。
本案终结执行后,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林 锐
审判员 叶大松
审判员 陈维涛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陈思
2020-06-25 20:00 ask202……(青海)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