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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主任和村小组组长有权利扣留安置补助费吗?
村委会主任和村小组组长有权利扣留安置补助费吗? 我小组于1992年集体建塑料大棚一批,1992年村民组将这部大棚分给各户,2005年**露天矿将此大棚征用,补偿款于2006年本组357口人平均分配了(不含青苗补助费及地面附着物实物),全体村民户主签字同意2006年以后**露天矿征用的土壤都分配到土地承包者本人名下,对此事也没有异议。
  1997年土地调整时,村民组对我们没有大棚的新增户口分给了0.2亩土地,(原有的大棚经营户不动)各户也盖上了大棚,这部分大棚于2013年被**露天矿征占,我们得到了地面附着物补偿,安置补偿费村民组和村委会以各种理由扣留不给,曾多次找到村委会讨要无果,请问我们该怎摸维护我们应有的权利,我们该不该得到这0.2亩土地的安置补偿费?
2013-04-04 10:01 942701……(内蒙古)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年04月04日 10时07分
他们是无权这样子做的
2 110网律师  2013-04-04 10:05
应该得到,可到当地政府部门反映。
3 110网律师  2013-04-04 17:25
任何人不能截留挪用补偿款,否则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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