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用纠纷问题 有关物业纠纷问题,有家是2014年领用钥匙,向物业公司缴纳10456.56元的物业费,当时是1.8元/平,住房面积为96.82㎡,缴纳5年。但在年底的时候物业告知说今年不具备入住条件,不给予供暖。物业费也从2015年开始计算。但从2015年开始,物业公司将物业费下调至1.6元/㎡,并承诺交3年打九折,5年打8折。而我们当时是不知道这个事情的。直至今年物业费到期时才知道这件事。多次和物业公司沟通,想让物业公司将下调的差价补给我们,还有就是物业公司打折部分也补给我们,但遭到物业公司的拒绝,现在以我们拒交物业费为由停用电梯。请问,在法律上我们是否可以追缴多交的钱么,我们应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到哪里去维权。
2020-06-19 12:20 y41451……(辽宁-阜新)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20-06-19 13:32
可以诉讼解决的 .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20-06-19 14:30
可以要求返回,协商不成的只能诉讼解决
3 刘哲律师 电话:18841687472 2020-06-20 06:31
可以诉讼
4 110网律师 2020-06-19 15:21
向法院起诉维权,耐心等待判决结果。
5 冯倩雯律师 2020-06-19 16:46
如被侵权可直接起诉维权。
6 刘丹律师 2020-06-22 09:24
可以要求返回,协商不成的只能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