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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苏宁任贷欠款目前没能力一次性偿还,中间有陆续还过,现在他们发信息说要媒体曝光
我在苏宁任贷欠款目前没能力一次性偿还,中间有陆续还过,现在他们发信息说要媒体曝光 我在苏宁任贷欠款目前没能力一次性偿还,中间有陆续还过,现在他们发信息说要媒体曝光,才七千块钱协商分月还款失败,他们媒体曝光是否合法?
2020-06-17 12:16 ask202……(福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20-06-17 12:19
你好,协商不成想办法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不懂程序上的问题,可以委托我们专业律师代理,帮您争取最大利益。若需法律帮助,建议加微信详细解答。
2 邓桂霞律师  电话:13969523706  2020-06-17 12:25
只还上实收的加等额本金计月息2%内,一分不多还,坚决不再借网贷,具体可有偿微信帮算下依法应还几期
3 陆腾达律师  电话:17316794751  2020-06-17 12:37
很可能是吓你的,你不用理他
4 冯倩雯律师  2020-06-17 14:33
建议谨慎处理贷款问题。
5 110网律师  2020-06-17 15:13
建议你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解决。
6 李大贺律师  2020-06-17 15:37
请注意“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实践中,“套路贷”的常见犯罪手法和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名义对外宣传,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继而以“保证金”“行规”等虚假理由诱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会以被害人先前借贷违约等理由,迫使对方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
二、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照虚高的“借贷”协议金额将资金转入被害人账户,制造已将全部借款交付被害人的银行流水痕迹,随后便采取各种手段将其中全部或者部分资金收回,被害人实际上并未取得或者完全取得“借贷”协议、银行流水上显示的钱款。
三、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会以设置违约陷阱、制造还款障碍等方式,故意造成被害人违约,或者通过肆意认定违约,强行要求被害人偿还虚假债务。
四、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当被害人无力偿还时,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安排其所属公司或者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为被害人偿还“借款”,继而与被害人签订金额更大的虚高“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通过这种“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债务”。
五、软硬兼施“索债”。在被害人未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向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特定关系人索取“债务”。
7 李晓玲律师  2020-06-17 15:46
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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