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以体验生活为由送未满18周岁的儿童去朋友处进行为期2个月的打工 家长以体验生活为由送未满18周岁的儿童去朋友处进行为期2个月的打工,犯法吗
2020-06-14 11:19 ask202……(辽宁-大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0-06-14 11:47
这是可以起诉处理的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20-06-14 16:45
法律没有具体规定
3 刘哲律师 电话:18841687472 2020-06-15 07:35
可以起诉
4 侯佳青律师 2020-06-14 19:11
不犯法,年满16周岁的人,可以以自己的劳动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体验生活,还远未达到获得生活来源,更不存在违法的问题。
5 刘丹律师 2020-06-16 07:54
法律没有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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