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工伤赔偿法律咨询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 熊律师你好,有些事情想咨询下您。
我于2012年1月6日在公司委托我出差中发生车祸,当时交警出示的事故报告时司机全责,我一点责任都没有。当时我受伤住院,在武汉同济治疗一星期后转回荆门一医继续治疗,当时医药费时公司出的,我右眼受伤导致失明,后经过治疗右眼有光感,医生诊断为视神经挫伤,至今视力为0.1(上方、下方神经已全失明)。期间的生活费是我自己出的,公司后来给我报工伤,但一直拖时间,已正在办理为由一直到2013年3月20日结果才下来,经过劳动部门的认定为工伤,之后鉴定级别为9级伤残。我找公司领导商谈赔偿事宜,公司领导给的回复是公司只赔付我住院期间的生活费,以及护理费用,其他的由社保赔付。我今年27岁,农村户口。请问您我应该享有哪些赔偿,难道公司就这样打发我了吗?我应该还享有什么赔偿?烦你解答。谢谢!
2013-04-02 18:44 hj4222……(湖北-荆门)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4月04日 19时11分
有必要申请再次鉴定,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级别应该比九级高,赔偿跟你户口没关系,整个赔偿大概在20万。
2 武昌陈哲律师  2013-04-02 18:53
建议聘请律师仲裁索赔
3 110网律师  2013-04-02 21:44
如果已经认定的话 按照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可以申请仲裁
4 110网律师  2013-04-03 10:51
交通事故赔付不了的部分,由工伤保险补足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