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 我是一名来自四川的外地女孩,现在温州,和一个江西的男孩恋爱三年,中间发生了很多不愉快的事情,他打过我很多次,闹过很多次分手,为此我也自杀过很多次,前几天你威胁我去江西谈分手的事情,无奈之下我去了,后来我发现他已经也有了女朋友了,因为几句口舌之争他对我动手了,我全身是伤,身上脸上都被他刺伤了,昨天我已经回温州了,可是我脸上的伤我怕以后会有留巴痕,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是不是可以通过你们进行调解??
2013-04-02 17:06 肖朝霞(浙江-温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3-04-02 17:24
我认为可以先报警备案。
2 徐志远律师 2013-04-02 17:24
你应该报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