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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南充遇到一个项目叫百姓互济致富平台,我想知道它的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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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4 19:46 ask202……(四川-南充)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朱建宇律师  电话:15806729911  2020-06-04 20:03
不要上当受骗
2 陆腾达律师  电话:17316794751  2020-06-04 20:18
谨慎,,,
3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20-06-04 21:38
您好,建议谨慎,小心上当
4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0-06-04 23:16
建议书慎重考虑的
5 何江律师  电话:19573137985  2020-06-07 11:15
建议谨慎。
6 陈健辉律师  2020-06-05 09:07
不要上当受骗
7 李大贺律师  2020-06-05 09:23
注意(刑法第176、192条)非法集资风险的识别与防范。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表现形式:
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3、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4、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5、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6、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7、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8、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9、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10、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资者要提升自身风险防范意识,形成风险自担意识,理性表达诉求,走正确的法律救济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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