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同地段铺面租赁合同租金、待遇不同 您好,我们租赁的商铺属邮政局单位的统一出租门面。据了解隔壁商铺在2012年6月和邮电局签3年租赁合同租金19000.00。我们2012年11月到,去续签合同时办事人告知过久再交,会电话通知!现告知我们房租25000.00,合同一年期,不可连签!我们知道,只要搞点潜规则,绝对可以租金减少,并签多年租赁合同!但是,非常气愤,宁愿把潜规则部分出充公也不让“小官”得逞! 请问他们的租赁行为是否受法律制约或制裁?我们可以用法律来维权吗?
2013-04-02 15:20 霜冷长河(云南-曲靖)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3年04月02日 15时29分
租金及租期法律没有规定,需要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协商解决。
2 110网律师 2013-04-02 15:22
这是市场行为,双方自己协商决定。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4-02 15:34
你好,双方协商一致即可。
4 孙新律师 2013-04-02 15:46
双方协商一致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