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恳请大家给我法律意见!
恳请大家给我法律意见! 我所在的单位是一个子公司,公司本身没有私自招收员工的权利,但是我毕业后到单位工作已有快三年的时间了,在此期间单位没有跟我签合同也没有帮我上任何的保险,每个月只给我一些补助,直到一个月前,单位领导说总公司不允许下属子公司自行招收员工,但是又没有说要辞退我,请问我如果辞职的话能得到那些赔偿?
2010-07-18 16:49 renyan……(北京)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7-18 16:58
你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补缴社保费用.协商不成,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补缴,同时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 赵江涛律师  2010-07-18 17:40
单位做法违反劳动合同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3 李建成律师  2010-07-18 17:47
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补缴社保费用,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4 谷友军律师  2010-07-18 18:21
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5 孙新律师  2010-07-19 08:28
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补缴社保费用,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6 孙新律师  2010-07-19 09:41
可要求单位支付11个月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之双倍工资差额,要求补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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