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宅基地的更正登记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否定答 复吗 1991年国家第一次搞宅基地突击办证,政府没让我家人知情办少了,我向镇法人申请更正登记被拒,然后诉讼至县法院胜诉,法院判决法人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法人给法院执行局回复还是拒更,法院就终结执行了,叫我对这个拒更回复重新诉讼,请问这样会走上没完没了的诉讼的,法律允许这样吗?
2020-06-02 11:02 ask202……(安徽-亳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0-06-02 16:00
可以直接按照审批来处理的
2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20-06-03 08:06
按照法律规定办。
3 周三明律师 2020-06-02 11:34
看具体情况
4 陈健辉律师 2020-06-02 11:40
看具体情况
5 110网律师 2020-06-02 13:07
你好,可以起诉追讨
6 冯倩雯律师 2020-06-02 13:49
这个是以法院判决结果为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