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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知道对方是走私的情况下花了700块钱买他们一部手机,过海关给我要了200块钱
我在知道对方是走私的情况下花了700块钱买他们一部手机,过海关给我要了200块钱 我在知道对方是走私的情况下花了700块钱买他们一部手机,过海关给我要了200块钱,到了本地说被顺丰快递公司查了要我交600块钱好处费,我没有再交卖手机的就把我删除了,我如果报案的话能不能成立?有没有我的刑事责任?可不可以把钱要回来?
2020-06-01 20:40 ask202……(山东-济宁)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20-06-01 20:47
你好,协商不成想办法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不懂程序上的问题,可以委托我们专业律师代理,帮您争取最大利益。若需法律帮助,建议加微信详细解答。
2 徐志远律师  2020-06-01 21:40
购买违法商品不受法律保护,钱回不来,不构成犯罪。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3 李晓玲律师  2020-06-02 14:54
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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