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中院二审已经超过三个月了还不给结果,可以么 民事纠纷,理由有如下几个
一 对方有个证人没找到,要等
二 对方要自杀
三 中间换过审案的法官
根据法律,这些都成立吗?
一 对方有个证人没找到,要等
二 对方要自杀
三 中间换过审案的法官
根据法律,这些都成立吗?
2013-04-02 10:07 十年一(北京)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4月02日 10时07分
你好,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2 赵亮律师 2013-04-02 10:08
原则上二审审理期限最长为3个月,但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实践中也有很多延长的例子,根据你描述的情况符合延长条件,没有违法之处。
3 孙新律师 2013-04-02 10:09
成立的。
4 孙新律师 2013-04-02 10:11
一般情况下是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以延长。
5 孙新律师 2013-04-02 10:18
二审期限是可以延长的,是合理的。
6 孙新律师 2013-04-02 10:19
一般情况下是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以延长。
7 李同红律师 2013-04-02 10:31
你好,请把具体案情叙述清楚,如需帮助可以来电详谈。
8 孙新律师 2013-04-02 11:02
建议委托律师根据案件情况进行处理,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9 赵江涛律师 2013-04-02 11:32
催办,
10 李建成律师 2013-04-02 13:21
您好,建议描述详细您的法律问题,方便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