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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纠纷咨询,请求律师帮助!
购房纠纷咨询,请求律师帮助! 我在2012年3月购买了一套住房,提交了贷款资料。第一次贷款通知时,银行说必须当天回来签字,否则过期,因为我在外地无法赶回签字,所以当时没有办理手续,跟售楼人员沟通后,他们说可以等下一批办理,之后就一直没有跟我联系。在2012年11月时,销售人员打电话让我重新提交贷款资料,办理贷款手续,我按要求提交了资料,在2013年4月1日,售楼部打电话说,因为合同没有备案,所以不能贷款,让我退房或者补交每平米300元的差价才给办理贷款。请问律师,开发商这样做是否合法?我该怎么应对?谢谢!
2013-04-01 21:55 ask265……(河北-石家庄)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刘中良律师  电话:13798385584  2013-04-01 21:57
如果你们签订了购房合同 没有备案应属于开发商有过错了 不应由你承担责任.
2 李水全律师  2013-04-01 22:22
你不应当承担责任。
3 孙新律师  2013-04-02 14:15
开发商有过错,你无需承担责任
4 孙新律师  2013-04-02 21:03
收集证据,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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