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刚在分期了上借款20000万元。申请通过了。货款合同也签了。
刚在分期了上借款20000万元。申请通过了。货款合同也签了。 刚在分期了上借款20000万元。申请通过了。货款合同也签了。资金冻结了、说我银行卡号写错了 刚在分期了上借款20000万元。申请通过了。货款合同也签了。资金冻结了、说我银行卡号写错了。要我交6000块保证金。我没有交。可是钱我没有收到。现在还要还款。请问怎么办
2020-05-25 11:30 ask202……(福建-泉州) 已有 14 位律师回答
1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20-05-25 11:35
你好,目前网贷市场鱼龙混杂,绝大部分都是高利贷和套路贷,因此网络贷款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防范风险,一旦被套住会给你造成重大积极损失,带来无穷的生活烦恼。更可怕的是,有很多狡猾的诈骗分子充斥在网上,把自己精心包装成网贷公司行骗,很多无辜群众被骗的损失惨重。因此,为了保障您的资金安全,建议把相关材料发给专业律师审查甄别后再做决定。
2 何江律师  电话:19573137985  2020-05-25 11:35
你好,遇到这种问题首先要谨慎,至于具体如何处理,需要律师审查相关材料才能做出确定判断。
3 罗雨晴律师  电话:18075144330  2020-05-25 11:35
网贷种类多 不能盲目操作找律师帮你查证 讲解核实清楚 避开风险正确处理即可遇到以上情况或其他类似情况,及时与本律师沟通!具体咨询可微聊(手机微同号),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4 陆腾达律师  电话:17316794751  2020-05-25 11:35
是不是网贷APP显示已经放款,但是银行卡一直未到账。网贷平台的工作人员说你银行卡号填写错误需要认证,叫你拍身份证正反面、手持身份证照片以及银行卡照片发给他们,发过去以后就叫你支付认证金、解冻金或者保证金之类的费用。支付以后又叫你支付其他名目的费用,你支付了一项又来一项。你只要说不支付不贷款了,对方客服就会说你已经签订了合同,就算不支付也要还款,还是承担违约责任。客服还吓你,要起诉你把你弄成黑户等。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很可能是遇到了诈骗,他们套路很深。建议你和本律师沟通(加我简介中的微信),教你正确的处理办法!
5 陈兵民律师  电话:16622352705  2020-05-25 11:35
APP借款合同(协议)通过微信发给本律师审查处理,排除风险。
6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20-05-25 11:37
你好,需要看合同是否合法。
7 刘哲律师  电话:18841687472  2020-05-25 11:37
需要律师审查相关材料才能做出确定判断。
8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20-05-25 11:40
绝大部分都是高利贷和套路贷
9 王高强律师  电话:15077911891  2020-05-25 11:41
你好,不要轻易相信的,防止被骗
10 陈宇律师  电话:13774573086  2020-05-25 11:54
骗人的。
11 刘平律师  电话:15823420251  2020-05-25 12:18
注意此类网络诈骗的识别与防范,该类网络诈骗表现形式:诈骗分子以虚假贷款为诈骗手段,要求受害者事先支付所谓的“提现费”、“包装费”、“工本费”、“会员费”、“验资费”、“保险费”、“押金”、“保证金”、“认证金”、“流水资金”、“预付款”、“解冻金”、“印花税”、“公证费”、“手续费”、“支票激活金”等各种费用,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或其他类似情况,拒绝诈骗分子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网络诈骗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
可详细咨询本律师(可加我简介中微信),助你识别网络诈骗!
12 李可人律师  2020-05-25 11:37
碰见这种问题 一定要谨慎。
我们每天处理很多你类似的案件,需要了解更具体的情况,我们好对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可与我私聊,手机微同号。
13 陈铠楷律师  2020-05-25 12:04
建议谨慎核实清楚,有一定风险的
14 李大贺律师  2020-05-25 15:34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均注意首先拒绝对方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诈骗、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实际收到资金的,将收到的资金交给公安机关)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