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安置房中,后迁户口是否享有居住权 我家4口人我父母和我、我哥,2000年前居住在的将动迁的公租房;经与动迁办协商后于2000年,我家安置了两套使用权房(我哥单独安置一套一室一厅、我与父母安置一套两室一厅);2002年我父亲去世;2003年我母亲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哥的户口迁到我处;同年,我哥将他的一室一厅卖了后,就开始居住在我处(当时我在外地工作);2010年我和母亲将,我父母共有的另一套房屋公证后给了我哥,作为其买新房首付(另我嫂处要动迁,准备拿钱支付余款);我也不知其是否买房、又是何时买的房;(2013年据他说房屋一直出租还贷),但仍居住在我处;2011年我嫂处动迁其直接拿房,之后他们不知什么原因离婚,我嫂就搬离我处;2013年我哥以工作不稳定且每月需还贷3000余元的银行贷款,压力过大无力还贷,准备卖房;请问:他是否有居住权?我可以要求我哥搬出我处吗?他的住房卖了后,不迁户口我该怎么办呢?我应该怎样维权?如果起诉,法院会支持我怎样的诉讼要求?为避免以后诉讼不利,我现在可以要求我母亲怎么做呢?
2013-04-01 13:51 121212……(上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4-01 14:01
户口问题不能强迁,但如果产证上仅有你一人的名字,你哥哥其他地方确有住处,可以起诉要求其搬离。
2 张向锋律师 2013-04-01 14:29
房屋承租人是谁?你母亲是否同意?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3 袁文祥律师 2013-04-01 18:05
由于你资料和数据不全或表达不清,难以准确判断,为避免误导,建议带了资料当面咨询。 如需了解和帮助可与本律 师联系或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