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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拆迁,我签的字,家庭会议商量结果动迁安置房给女儿,因为经咨询不能直接写外孙的名字
2011年拆迁,我签的字,家庭会议商量结果动迁安置房给女儿,因为经咨询不能直接写外孙的名字 2011年拆迁,我签的字,家庭会议商量结果动迁安置房给女儿,因为经咨询不能直接写外孙的名字,有外人见证。2016年发生交通事故,我付主责,2020年5月初经法院调解赔偿对方十五万。若无法赔偿,强制执行时其他家人的份额会受影响吗?不动产证是2020年5月20日办好的,约定我的占1%,其他的家人占99%
2020-05-22 21:29 Claire(上海-浦东新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0-05-22 21:39
有可能的
2 王可红律师  电话:13162972268  2020-05-23 04:45
你好,会受影响的
3 孟海律师  电话:18721608536  2020-05-23 07:08
按照问题所述,动迁事宜在前,不涉及转移财产,那么执行时应该不会执行其它房产份额。
4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0-05-23 13:41
可以按照拆迁政策来处理的
5 张向锋律师  2020-05-22 22:37
只能执行你房产证1%份额
6 翟方进律师  2020-05-22 23:26
您好,其他家人的份额不受影响
7 颜培卿律师  2020-05-23 10:48
会影响
8 冯倩雯律师  2020-05-23 12:26
以当地相关部门的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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