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小孩抚养问题 我和我妻子因婚后感情不合,她人是贵阳的,我是福建,她的户口都没有迁过来,现生了个小孩,才两个月大,假如离婚后,小孩是归她吗?另外抚养费是怎么算?是按年支付费用还是?
2013-04-01 08:56 hlxh12……(福建-福州)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3年04月01日 09时25分
婚姻法规定,尚在哺乳期内的子女以母亲抚养为原则。
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我的补充: 2013-04-01 09:27
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我的补充: 2013-04-01 09:27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2 罗远水律师 2013-04-01 08:58
孩子尚在哺乳期内,应归女方抚养,抚养费为本人固定收入的20%到30%
3 孙新律师 2013-04-01 08:59
你好。
2周岁以内的孩子,随母亲抚养,父亲支付抚养费,为每月工资的20%-30%。
2周岁以内的孩子,随母亲抚养,父亲支付抚养费,为每月工资的20%-30%。
4 陈雄志律师 2013-04-01 09:00
可以协商。
5 110网律师 2013-04-01 09:23
可以协商处理
6 110网律师 2013-04-01 09:28
孩子属于她,抚养费可以按月支付,以固定工资的20%到30%计算
7 邹金狮律师 2013-04-01 11:00
2周岁以内的孩子,一般随母亲抚养,父亲支付抚养费,为每月工资的20%-30%。
8 110网律师 2013-04-01 11:29
2周岁以内的孩子,随母亲抚养,父亲支付抚养费,为每月工资的20%-30%。。。
按月按年均自行协商解决。
按月按年均自行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