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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地咨询。谢谢!
离婚诉讼地咨询。谢谢! 您好,我想请问,我和我老婆分居17个月,现在想离婚,她在上海有居住证超过一年了。我是在上海提出诉讼还是在内蒙古提出诉讼呢?我们在浙江有一套房产。谢谢!
2013-04-01 08:23 332745……(内蒙古)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3-04-01 08:25
在上海提出诉讼
2 110网律师  2013-04-01 09:04
可以在上海起诉
3 孙新律师  2013-04-02 07:4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你必须在被告经常居住地上海提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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