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拆迁安置法律咨询
九江市房屋征收团购商品房安置还房合同的咨询
九江市房屋征收团购商品房安置还房合同的咨询 我家目前收到了九江市八里湖新区房屋管理办公室的“房屋征收团购商品房安置还房合同”,合同标的主要是对我家自有住房的拆迁安置协议,按照和房管办的协商内容来说,安置房地点应该是在原地还房(面积补偿条款没有问题)。
现在有一个问题,在“房屋征收团购商品房安置还房合同”中写的具体内容是:
团购安置房地点:开发企业在XXX原址附近一期开发的商品房
安置原则:按拆迁建筑面积1:1就近套户型的原则,甲方指定栋楼进行安置

在这里所说的“原址附近”,是否有可能不在原址,而是开发企业所开发的其他楼盘?
该“原址附近”和“原址”在法律上是否有区别?
2020-05-11 22:38 cc8250……(江西-九江)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0-05-12 15:18
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2 冯倩雯律师  2020-05-12 12:29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这些要参照当地相关部门的政策。
3 闫亚凯律师  2020-05-15 23:32
您好,您的问题律师看完了,您可以加一下微信沟通具体案情,为您提供详尽的法律意见,保护您的个人隐私。另外,结合你提出的问题回答如下:
1、原址是原来地方。另外,你也要搜集对你有利的证据。
2、原址附近可能是相邻地方,不是原来地方,
3、上述问题是认真看了你的问题之后作出的针对性回答,有不清楚的或者需要更多的法律意见您可以加一下微信详细沟通。 
如我的回答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