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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通过介绍人购买洛阳市某美容院护肤产品,4月23日收到产品并使用
2020年4月通过介绍人购买洛阳市某美容院护肤产品,4月23日收到产品并使用 2020年4月通过介绍人购买洛阳市某美容院护肤产品,4月23日收到产品并使用。24日上午脸部红肿、搔痒,咨询该店工作人员,为正常现象。25日状况十分严重,到医院就医,医生诊断严重过敏,经过3天就诊状况好转,期间美容院的工作人员仍然认为不需就医。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医药费和交通费,对方一直不做回应,是否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产品问题
2020-05-06 15:00 笃柳(河南-信阳)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0-05-06 22:04
可以直接进行举报的
2 李永专业律师  电话:15037699969  2020-05-06 22:17
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3 单义律师  2020-05-06 15:03
可以,可能构成侵权
4 林超律师  2020-05-06 15:06
可以的,同时可以通过鉴定产品质量、查询产品是否有生产销售许可证等了解是否存在侵权责任,可以委托律师进行维权
5 周三明律师  2020-05-06 15:39
可以起诉
6 李建设律师  2020-05-06 15:57
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也可以,必要时可进行鉴定看看产品有无质量问题
7 王丽侠律师  2020-05-06 16:02
可以要求承担。
8 冯倩雯律师  2020-05-06 16:35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9 110网律师  2020-05-06 17:40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10 熊大明专业律师  2020-05-06 21:48
协商不成,可以求助当地消协维权
11 熊树刚律师  2020-05-07 08:16
你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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