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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问题
债务追讨问题 本人于2016年11月和12月,借给一人共计3万元,用以妻弟买房子应急用。
    本人2018年退休后因家中经济问题,多次讨要,债权人均以正在筹集资金拖延。
  咨询:1、借条仅有债权人姓名、金额、债务人签名、日期。无债务人手印,在法律上借条成立吗?
        2、债务追讨的法律流程
        3、有债务人的身份证号,如何查到其户籍地和现住址?现公安户籍科不给查询非本人信息,法院给开介绍信吗?
2020-05-05 17:46 liyizh……(吉林-长春)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陈皓元律师  电话:18850513156  2020-05-05 17:48
直接去法院起诉
2 仲夏律师  电话:18725685001  2020-05-05 17:53
向法院起诉。
3 李红英律师  电话:13722260656  2020-05-05 18:04
你好,委托律师法院诉讼解决
4 王配华律师  2020-05-05 17:50
问题比较复杂,具体可以电话咨询
5 钟欣主任律师  2020-05-05 19:56
到法院诉讼解决,可能过了法律时效。
6 冯倩雯律师  2020-05-05 23:33
这种情况是可以起诉维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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