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您好,我是在昆明一个小吃店上班的一个小吃店店长,在工作期间,
您好,我是在昆明一个小吃店上班的一个小吃店店长,在工作期间, 您好,我是在昆明一个小吃店上班的一个小吃店店长,在工作期间,公司经理找到我让我交了10000元保证金,理由是让我和他共同经营小店,然后就是他个人所得的利润我和他平分,但是没有工资,他个人还有一份公司发的工资。然后店里一直持续四个多月没亏损,我也就没有经济来源,而且人手不够时我还超负荷工作,最长的时候工作18个小时。我终于熬不住了,辞职了,但是保证金他一直不退给我,一直找各种理由拖我,合同里写得清清楚楚,不做了就钱退我。现在应该通过怎么样的方法维护我的利益
2020-05-05 09:32 A木易杨(云南-昆明)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0-05-05 09:40
可直接仲裁来维权的
2 何江律师  电话:19573137985  2020-05-07 18:32
如果签订了合同,要参考具体的合同内容。
3 冯倩雯律师  2020-05-05 10:29
你好,如果签订了合同,要参考具体的合同内容,按合同约定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