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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多年前的刑事案件,当初公安局没有刑事立案记录(可能是被告走了后门贿赂),法院以民事案件立案
二十多年前的刑事案件,当初公安局没有刑事立案记录(可能是被告走了后门贿赂),法院以民事案件立案 二十多年前的刑事案件,当初公安局没有刑事立案记录(可能是被告走了后门贿赂),法院以民事案件立案。而后法院以找不到被告为由终止诉讼(实际户口已在案发不久从当地事发派出所转出),去年底又去法院重新提交材料恢复诉讼。请问现在应该以什么名义罪名对被告提起诉讼,具体流程怎么走,时间周期需要多少时间(说被告本人在国外,可信度为0)
2020-05-03 22:43 ask202……(湖北-襄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0-05-04 11:33
可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的
2 冯倩雯律师  2020-05-04 10:47
向法院起诉维权,耐心等待判决结果。
3 江林律师  2020-05-08 16:43
你都重新起诉了,还问什么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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