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号码停机6年后被告知欠费需缴纳980元 我是06年的时候在广西南宁待过,在移动公司办理过一个号码,但是几个月后就没有用过了,现在却被告知之前手机欠费了,现在需要缴纳从07年3月到2013年2月期间的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共980元,就在刚才,我试着拨打我之前的号码还是通的,请问这钱我应该缴吗?
2013-03-30 10:11 pei120……(广东-东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3-03-30 12:54
按照协议履行
2 江珍来律师 2013-03-30 10:22
不用理会!
3 江林律师 2013-03-31 15:59
正常来说,你办理了业务,不用了就应该去办理注销手续,如果按照协议,继续收费的,那就需要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