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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产继承和赡养的问题
关于财产继承和赡养的问题 你好,有问题想咨询 
问题是这样的:老人有一儿子两女儿,但其儿子早已亡故,那么儿子的妻子有无财产继承的权利和赡养的义务,有的话,比例如何划分。老人的配偶亡故,那么他的丧葬费用该由谁来承担?
2008-12-26 18:42 phf82(浙江)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8年12月26日 19时41分
1、儿媳没有赡养的义务,儿媳如果对公公尽了较多的义务,可以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 。
2、丧葬费用由两个女儿承担。
2 陈友铭律师  电话:13777466325  2008-12-27 10:56
支持黄律师发言。
3 110网律师  2008-12-26 18:47
两女儿有赡养义务。儿媳如果对公公尽了较多的义务,可以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08-12-26 19:09
妻子有继承丈夫遗产的权利,没有法定的赡养公婆义务,但是对公婆尽了较多赡养义务的,对公婆的遗产也有继承权。
5 孙新律师  2008-12-26 20:57
儿子的子女有代位继承权,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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