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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年8月份公司供应商以投资名义借款20000,用的微信扫码
19年8月份公司供应商以投资名义借款20000,用的微信扫码 19年8月份公司供应商以投资名义借款20000,用的微信扫码,有记录,说一个月还,逾期一直不接电话,结果查出来了之后名字,公司地址全是假的,包括车子和手机号码也不是他本人,这是否以构成诈骗,是要报警还是法院起诉
2020-04-28 17:36 ask202……(浙江)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20-04-28 19:11
去起诉。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20-04-28 21:54
加微信详谈,委托律师分析,刑事案件,没这么简单。
3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0-04-29 17:03
可直接诉讼来维权的
4 陈铠楷律师  2020-04-28 17:39
协商不好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5 金聪聪律师  2020-04-28 17:41
直接去法院起诉吧
6 张舜律师  2020-04-28 18:02
直接去法院起诉
7 冯倩雯律师  2020-04-28 23:02
如果已经起诉到法院了,等待法院判决即可。
8 余斐彬律师  2020-04-29 09:27
直接去法院起诉
9 李大贺律师  2020-04-29 19:18
注意非法集资风险的识别与防范,资者要提升自身风险防范意识,形成风险自担意识,理性表达诉求,走正确的法律救济路径。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表现形式:
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3、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4、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5、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6、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7、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8、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9、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10、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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