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平安普惠贷款。进度98% 还没走放款。我又不想贷款了。说我违约了要付违约金 我在平安普惠贷款。进度98% 还没走放款。我又不想贷款了。说我违约了要付违约金。要不然每个月都要还款。怎么办!会不会个人信息被泄露。骗人的!我该怎么办?
2020-04-27 18:17 ask202……(吉林-吉林)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何江律师 电话:19573137985 2020-04-27 18:18
你好,是否签订了借款合同,发给本律师帮你审查处理。
2 陆腾达律师 电话:17316794751 2020-04-27 18:18
是不是网贷APP显示已经放款,但是银行卡一直未到账。网贷APP上的电子合同中约定你需要支付前期费用(提现费、会员费、保证金,工本费等各种理由),但是你支付了一项,又来一项。你只要说不支付不贷款了,对方客服就会说你已经签订了合同,就算不支付也要还款,还是承担违约责任。客服还吓你,要起诉你把你弄成黑户等。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很可能是遇到了诈骗,他们套路很深。建议你和本律师沟通,教你正确的处理办法!
3 王高强律师 电话:15077911891 2020-04-27 18:19
你好,可以把合同等发给我审查确定是否存在风险
4 陈皓元律师 电话:18850513156 2020-04-27 18:22
需要审查合同资料在决定如何处理
5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20-04-27 18:36
你好,合同具体是如何约定的?
6 刘平律师 电话:15823420251 2020-04-27 19:05
注意此类网络诈骗的识别与防范,该类网络诈骗表现形式:诈骗分子以虚假贷款为诈骗手段,要求受害者事先支付所谓的“提现费”、“包装费”、“工本费”、“会员费”、“验资费”、“保险费”、“押金”、“保证金”、“认证金”、“流水资金”、“预付款”、“解冻金”、“印花税”、“公证费”、“手续费”、“支票激活金”等各种费用,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或其他类似情况,拒绝诈骗分子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网络诈骗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
可详细咨询本律师(可加我简介中微信),助你识别网络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或其他类似情况,拒绝诈骗分子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网络诈骗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
可详细咨询本律师(可加我简介中微信),助你识别网络诈骗!
7 郝廷玉律师 电话:15803118507 2020-04-27 19:51
网贷有好多风险 不要盲目操作 找律师帮你分析核实查证后 避开风险可以安全稳当的处理
有需要可以微信联系本律师 如果你需要网贷 安全处理以后 可以帮你介绍安全的网贷
有需要可以微信联系本律师 如果你需要网贷 安全处理以后 可以帮你介绍安全的网贷
8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0-04-28 20:08
可以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9 冯倩雯律师 2020-04-27 22:24
你好,常见的这类情况都有风险,如果有利益损失建议你积极维权。
10 李大贺律师 2020-04-28 12:04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均注意首先拒绝对方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诈骗、敲诈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如果实际收到借款,实际借款额交给公安机关)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均注意首先拒绝对方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诈骗、敲诈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如果实际收到借款,实际借款额交给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