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刑事法律咨询
案子到法院后不会在45内天审理吗?
案子到法院后不会在45内天审理吗? 我朋友的案子到了法院一个月后才分法官,现在律师也联系不上法官,马上就到45天了,现在律师还没去阅卷宗。律师让我们不要死套法条,难道公检法部门可以不按法条办事?想怎么就怎么办?法官的个人意愿是不是很强呀?
2008-12-26 16:43 迷茫(江西)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8年12月27日 09时38分
现实当中的确有很多具体情况具体对待的情形。
2 阎庆律师  电话:13907029183  2008-12-26 19:43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3 李海军律师  电话:13097221308  2008-12-28 15:23
是不是有其他原因
4 110网律师  2008-12-26 19:45
要视案件性质而定。
5 110网律师  2008-12-27 10:38
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案子到了法院一个月后才定主审法官,是有些出乎意料。是不是有其他原因?
6 110网律师  2008-12-31 13:38
法院办理案件,要视案件的复杂情况而定。一般是在其受理后一个月内进行审理,至迟不应超过一个半月。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