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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在2008年,在农村信用社本人不知情情况下,拿我的身份证贷款,本人没到场,没有签字
父亲在2008年,在农村信用社本人不知情情况下,拿我的身份证贷款,本人没到场,没有签字 父亲在2008年,在农村信用社本人不知情情况下,拿我的身份证贷款,本人没到场,没有签字。而且十来年信用社一直找我父亲还款。2020年,父亲没能力还款了。才找我还钱,我才知道这回事情。信用社要起诉我还钱,我需要负责任?
2020-04-21 12:03 ask202……(广东-深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20-04-21 15:38
需要有证据证据你不知情。
2 陈明晓律师  2020-04-21 15:09
您好,如您有证据证明您本人对该贷款不知情,可主张该合同无效或可撤销,您对此不承担还款责任。根据您的描述,信用社一直找您父亲履行债务,初步断定信用社对您父亲冒用身份贷款一事知情。如信用社对您提起诉讼,可据此用以抗辩,并主张合同无效。如缺乏证据证明,则要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如您需要更多帮助,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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