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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经营不当 现在无力偿还债务!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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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两个债主,甲和乙 。

去年已经以房抵债 把农村的6间房屋 给了甲方!双方有一张以房抵债的证明! 这个证明只有债务双方 没有中间人,没有公正!不知道有没有法律效力?是不是 跟甲方的债务已经结清!

现在 乙方准备起诉,当初乙方是以房屋为抵押借的款(个人的 )法院会不会把我现在的唯一住房 判给乙方? 
如果我现在 把住房过户给别人 法院还会不会判给乙方?
2013-03-28 17:11 tonge1(河北-廊坊)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3-03-28 17:30
如果甲是城镇居民,他是无权取得农村宅基地的;
唯一住房可以查封,不能拍卖,要保障你的基本生存条件,你可以卖。
2 孙新律师  2013-03-28 21:19
1、是同村的有效,否则无效;2、不能执行你的唯一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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