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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不公平的条款解决办法
合同中不公平的条款解决办法 合同中规定:
结算时,甲方确认的单份设计变更或施工洽商(不同时间签证的工程设计变更、施工洽商不的累计计算、下同)在单个清单项目或单个定额子目变更工程价款在±2000元以内的,合同价款不予调整:变更工程价款在±2000元以外的,据实调整合同价款(需扣除2000元);
请问合理吗?怎么才能将上述规定推翻?
2013-03-28 15:47 丁振红(北京-大兴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3-28 15:50
协商更改。
2 110网律师  2013-03-28 15:52
显失公平的合同属可撤销合同
3 李建成律师  2013-03-28 16:03
建议携合同到律所详谈
4 刘青芳律师  2013-03-28 16:13
你好,如果内容显失公平,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或变更。
5 孙新律师  2013-03-28 16:26
你们合同的标的应该很大吧。
6 常路律师  2013-03-28 18:14
您好,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或变更。
7 孙新律师  2013-03-28 22:21
显失公平的合同属可撤销合同。
8 孙新律师  2013-03-29 06:45
您好,合同约定有效,按照约定履行,若认为显失公平,可以要求撤销合同。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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