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2017年2月我给本村书记担保了20万贷款,担保人有我,还有贷款人的儿子和贷款人的妻子
2017年2月我给本村书记担保了20万贷款,担保人有我,还有贷款人的儿子和贷款人的妻子 2017年2月我给本村书记担保了20万贷款,担保人有我,还有贷款人的儿子和贷款人的妻子,到今年的2月23号担保期已过,这期间农商行通过省平台每月给我发信息说我担保的贷款超期未还。今年三月份农商行起诉。我想问一下:1、担保期间已过(担保期间是两年)我还负法律责任吗?2、贷款人的妻子做了担保,合同有效吗?
2020-04-11 20:40 ask202……(山东-潍坊)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0-04-11 20:47
可以按照贷款合约定来履行的
2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20-04-12 08:27
您好, 担保期是自约定还款之日算起;如果法院没有在这个期间催收,过期就不承担法律责任。催收了,担保期就会中断,重新计算。
3 何江律师  电话:19573137985  2020-04-14 10:29
这个要看合同具体约定。
4 冯倩雯律师  2020-04-11 21:30
你好,这个要看合同具体约定。
5 田鲁剑律师  2020-04-12 22:01
担保期限过了的话,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
6 李晶律师  2020-04-13 17:18
合同有效。保证期间之内银行主张权利之日开市起算诉讼时效。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