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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年前买的房子,只公证没过户。以前该房没土地证,现在想过户但要先办理土地证
十几年前买的房子,只公证没过户。以前该房没土地证,现在想过户但要先办理土地证 十几年前买的房子,只公证没过户。以前该房没土地证,现在想过户但要先办理土地证,原房主不愿出办理土地证费用,请问该费用应该由谁出?在公证书主要内容是该房过户中卖方委托我在过户的文件上签字卖方认可,是老版公证书。在该房买卖协议上注明”另:该房办理房屋过户费用由买方承担”费用没有其他约定。房产局在没有过户前就要卖方缴土地出让金才能过户。我的理解该房即我买的房子过户费用我承担,其他出让金及卖方有二套房的个人所得税我不能承担。但卖方说土地出让金及二套房个人所得税也要买方承担。是否合理。
如果诉讼法院,土地出让金及二套房所得税应该由谁出?
2020-04-10 22:52 一缕阳光(安徽-安庆)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0-04-11 11:48
可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来处理的
2 冯倩雯律师  2020-04-11 11:01
各地公证处规定不一样,建议你向公证处了解。
3 赵江涛律师  2020-04-11 14:26
需要结合具体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付款及交易细节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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